禮賢會香港堂發展的理念,是按照以下本於聖經的根據為基礎。
教會的建立是由主耶穌基督的拯救開始,馬太福音 28 章 19至20 節主耶穌基督頒佈大使命給門徒,吩咐他們要使萬民作耶穌基督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,並教導他們遵守耶穌基督所吩咐的。耶穌的命令就是要門訓信徒。這是教會不可推卻的使命,也是教會存在地上的主要使命。大使命的命令,就是要門訓信徒-使萬民作主的門徒。
其實,「建立合乎上帝心意的群體」,並不是始於新約時代,在舊約時代上帝呼召亞伯拉罕,又揀選以色列人出埃及、領十誡、入迦南,早已蘊含上述的意念。出埃及記 19 章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約前,早已宣告上帝的心意,上帝要揀選以色列人成為祭司的國度,藉此見證上帝的存在與真理的要求。
「教會」(ἐκκλησία)一詞的原意就是「被召出來」的意思:一群從世界中被上帝呼召出來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,正如彼得前2章9節所言: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、是有君尊的祭司、是聖潔的國度、是屬上帝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因此,教會就是上帝在新約時代揀選的上帝子民,去見證祂的信實。舊約聖經學者萊特( Christopher Wright) 更指出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人要遵守十誡的目的,不單由於這些是上帝的真理教訓,更是要藉他們切實地在外邦人中活出上帝的律法,以見證上帝的存在。因此,「活出真理是有其使命性本質」在內。
然而,人的軟弱使人不能倚靠自己勝過罪惡與罪性,耶穌基督來就是為人解決罪的問題,更重要的是透過祂的臨在(加二20)以及聖靈的內住,使人能倚靠聖靈的大能,將真理活現在生命中。使徒行傳初期教會經歷聖靈的更新與澆灌,更「得著能力」作基督的見證(徒二41-47)。聖經學者斯托得牧師(Rev. John Stott)表示,初期教會向我們啟示了教會當有的異象或記號,包括:一同學習聖經(a learning church)、彼此關顧、團契(a caring church)、一起敬拜上帝(a worshipping church)、到處傳揚福音(an evangelizing church)。初期教會的生命與生活見證,讓他們身處的社區大受震撼,天天都有得救的人加入教會成為上帝的子民。要成就這使命,從舊約到新約都告知我們一個事實,就是這不是由單一的信徒能成就的事情,是要教會整個群體都彼此配搭,共同投入去建造的。這是有賴弟兄姊妹、甚至整個家庭都投入生命去參與的使命。
簡單說來,教會存在於地上的目的及其使命,就是建立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,塑造他們成為能活出聖經真理的群體,並藉此感染處身他們週圍的人,認識上帝的真實。


